安乐死的理论和实践都有很长久的历史。斯巴达人为了保持健康与活力,处死生来就存在病态的儿童。亚里士多德曾在其著作中表示支持这种做法。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赞成把自杀作为解除无法治疗的痛苦的一种办法。毕达哥拉斯等许多哲人、学者、政治家都认为在道德上对老人与虚弱者,实施自愿的安乐死是合理的。其他社会也有些安乐死的报道。 精神问题并不是一个不完全的玄学问题,这其实也是科学问题。在医院里面很多病人不完全是死于疾病,而是在知道自己的病不好治的情况下,或者治不好的情况下,从精神层面直接把自己拖垮。心态很重要,尊严死只是最后一步,考虑到之前的治疗费用和养护费用,可能让一些没底气跟病魔正面刚的人求个痛快? 主动的被动选择,会让很多活着的病人在疾病、经济、家庭精神等多方面的压力下下滑到尊严死的标准上,你可以说这是人性的软弱,不敢正面面对病魔,自己吓自己;也可以说这是人性的坚强,迎接死亡,不给家人添麻烦,只是观察角度不同而已。但家人不就是互相添麻烦的吗?但这个抉择太难了,而且还难在宏观跟微观的对比。被自愿的有,真正自愿的也有,在没有办法区分的情况下,在个例里面似乎有必要存在的尊严死放在整体环境里面就会出现问题。卫健委拒绝在现阶段普及尊严死,不是好死跟赖活做选择的两种选择,而是保护人们“赖着活着”的权利,而且是保护相对弱者,选择赖活的权利。 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必然会造成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很多事情你不开这个口子,大家不会去做这个选择,因为法律不允许,大家连讨论的空间都没有;但一旦开了口子,事情就有可能真的滑坡,而最先滑下去的必然是经济条件不给力的人。法律需要保护的一定是对弱者最后的保护,只能说最大的病还是穷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