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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2017自贡春运期间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因酒后驾驶引起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结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贡市2017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秩序管理相关要求,大安区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坚持常态化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近日,民警在行动中连续查获4起酒驾违法行为。
1月22日晚,大安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尧胜带领全中队人员在大安老街处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20时05分,徐某驾驶川C3****号小型汽车由洞口井往大安街方向行驶,行驶至大安老街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时08分,谢某驾驶川CA****号小型汽车由洞口井往大安街方向行驶,行驶至大安老街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时45分,刘某驾驶川CG****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洞口井往大安街方向行驶,行驶至大安老街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1时03分,陈某驾驶川CC4897号小型汽车由洞口井往大安街方向行驶,行驶至大安老街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依法对四名驾驶员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此次行动有效地震慑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大队将持续加大春运、灯会期间各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为群众出行打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大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文明交通人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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