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把刑讯逼供这个词和法治进步放在一起的时候,你心里的违和感是不是快要爆表了呢?刑讯逼供的先进性你知道吗?想想新闻里面的那些冤假错案,再想想电视剧的那些烧红的烙铁,恐怕没有什么词比刑讯逼供能够诠释什么叫做野蛮、残暴、反人类了。不过任何事情都要放在具体情况下才能够展开有效的讨论,当说刑讯逼供很先进的时候,有想过它和谁比吗?
人类的法治是一个从古至今不断发展的过程,在神话色彩还很浓厚的时代,法官断案的重要依据就是来自神明的某种指示,这种离谱的执法方式被叫做神明裁判。它的主要做法就是让当事人处于特定的危险之中,如果他安全度过,那他就是清白的,如果他没有安全度过,那他就是有罪的。比如在古巴里伦王颁布《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一种用水来完成的神明裁判,古巴比伦人认为水是最为圣洁纯净的东西,所以他们把犯罪嫌疑人扔进水里,如果他溺死了那他就有罪,如果他活下来了,那自然就是清白的。我国古代也有类似的审查方式,不过这次游泳爱好者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我们不是水审而是兽审!
在东汉王充所写的《论衡》中就提到过:对于那些不确定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把他们带到羊的面前,如果羊用羊角顶他就说明他是有罪的,不然他就是无罪的。而在一些南方地区,人们甚至还用过毒蛇!日本人在幕府时期,也流行过一种叫做铁火裁判的审判方式,简单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要给他信仰的神写一份保证书,然后他需要用手托起这篇保证书,再在上面放上烧红的铁块,如果他没有被烧伤那就证明无罪,所以要想躲过惩罚,此人要么得皮糙肉厚,要么得善于文采,写上好几万字的保证书,厚到连铁块都烧不透为止。
神明裁判奇葩的地方不仅仅在于它的意想天开,有时候明明是同一套标准,不同地区的人们居然会有完全相反的解读方式。神明裁判考验的不仅仅是被告人的身体素质,还有他的运气,那个时代的人在用这种毫无逻辑可言的看法去追寻一个可能完全与事实相反的结果,没有人知道其中发生了多少冤假错案。所以有了这个对比,刑讯逼供是不是就体现出了那么一点点的先进性呢?至少人们终于开始摆脱虚无缥缈的神的束缚,开始从人类本身去寻求世界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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